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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西藏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超五十二万户

前三季度西藏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超五十二万户

本网拉萨12月29日讯(记者 耿锐仙)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区民营经济经营主体52.39万户,占全区经营主体的97.4%;民营经济税收总额224.98亿元,占全区税收总额的76.25%,全区民间投资增速位居全国第一;民营经济吸纳了全区80%以上的劳动力就业。

自治区工商联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为所属会员企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常态化推动“五史”宣传教育,定期举办“民企党建大讲堂”、专题讲座、宣讲会、培训班等,线上线下开展学习7518人次。同时,把企业做优做强与西藏发展稳定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文化助边行动。目前工商联所属商协会、会员企业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1家。

自治区工商联积极培育我区民营经济领域新质生产力,编制《民营企业家五年教育培育规划》《民营企业家赴内地企业挂职实训5年工作方案》,制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联系地市工商联工作机制和履职情况评价办法。七届自治区工商联(总商会)29名企业家班子成员中,“80后”有10名,大学以上学历有16名,其中硕士和博士学位有6名。91名企业家执委中近40名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抗疫先进个人、全国光彩之星、国务院特殊津贴等荣誉。

自治区工商联始终立足职能优势,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助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和民营经济人士座谈会,通报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结果,多种形式推动开展“银企面对面”活动。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加快落实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方案》《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开展“民企法律大讲堂”,引导民企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此外,还举办“中国光彩事业西藏行”等活动,通过经贸交流、以商招商、互学互促,不断提升我区民营企业资本活力、管理水平和改革创新能力。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区近50家民营企业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工人先锋号 ”“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中国上市公司价值百强”“帮扶乡村振兴优秀企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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